我需要在出门前发泄一下我的沮丧。
我有一个双重标准的自以为是的同事。作为参考,这份工作只给我们提供30分钟的无薪休息时间。在实际的工作规则中,抽烟的时间应该在30分钟的休息时间内使用,而不是像通常那样在实际的有薪工作时间内使用。那个同事说她对抽烟上瘾,并且有一个特定的日常(她为什么申请在零售店工作对我来说是另一个谜),她基本上开始要求每班至少出去抽烟两次(就好像30分钟的休息不存在一样),每次出去超过10分钟。她甚至有胆量告诉我们的老板们不应该做某些事情(没有发生任何非法的事情,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Karen),却忘记了她享受她的日常和有薪抽烟休息是老板们的自由裁量权。她甚至成功惹恼了我们所有同事中最宽容、最温和的那位。